公費成人健康檢查擴大至三十歲以上國民



 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的公費健康檢查(血糖、膽固醇、肝腎功能檢驗,身體評估與健康諮詢)即將擴大範圍至30歲以上國民。


2024年01月01日起,


30歲至40歲國民每5年一次健康檢查。


40歲至65歲國民每3年1次健康檢查。


55歲以上原住民、35歲以上罹患小兒麻痺者、65歲以上國民每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。


另有BC肝篩檢加值方案,提供:45歲至79歲(原住民40歲至79歲),可搭配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終身接受1次抽血檢驗B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及C型肝炎抗體(anti-HCV)。


請定期至醫院或診所安排健康檢查。如有身體不適或家族病史,更應提早就醫接受完整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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